外观质量分变形、斑点、毛孔、落渣、釉泡、疙瘩、坯泡、熔洞、石膏脏、水泡边、裂纹、缺釉,包括重釉、底沿牯渣、粘疤、画线缺陷、画面缺陷、烤花粘釉、色脏、缺泥、火刺泥渣、烟熏、阴黄、桔釉、釉面擦伤、彩色不正、嘴耳把歪、釉薄、泥(釉)缕波浪纹滚迹、嘴耳把接头泥色差等30项。同时制定选瓷一般术语,如:扁平制品、空心制品、不允许、很不明显、显见面与非显见面、不明显、不太明显、不太严重等9种。每一种定义作了具体规定。如扁平制品,为内深小于25毫米的陶瓷制品。
制品缺陷的名词术语,国家标准局亦作了统一规定。如:嘴耳把歪、疙瘩、坯泡、泥渣、缺泥、釉泡、水泡边、坯爆、炸釉、裂纹、熔洞、斑点、毛孔、落渣、底沿粘渣、针点、粘疤、水刺、缺釉、桔釉、泥釉缕、釉薄、色脏、彩色不正常、画线缺陷、画面缺陷、烤花粘釉、底足粘脏、嘴耳把接头泥色差、石膏脏、蓝金、烟熏、阴黄、釉面擦伤、磕碰、滚迹、波浪纹等。
1986年秋开始,德化日用细瓷的选瓷标准按国家标准局规定执行,分一等、二等、三等、四等4个等级。
工艺品在明清时代分正品和次品两种,没变形、没黑点、没釉泡为正品;有斑点、有阴裂、有跳釉,但产品端正四方为次品。新中国成立后,工艺品选瓷沿用旧方法。20世纪50年代后期,不变形、无阴裂、无走釉、无起泡、无斑电为合格品,余者为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