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窑产品影响其他窑口的生产,这是在商品生产中常见的事,如景德镇五代生产的“蟹壳”青釉瓷,在胎、釉、造型等方面都深受越窑青釉瓷的影响,但这并非仿古生产,从古瓷鉴定角度来说,是属于窑口的问题,不属断真伪的内容。断真伪是区分有意仿制前代产品的赝品。即把“仿古器”与“真器”识别出来。景德镇明朝成化御窑厂仿宋朝龙泉哥窑纹片瓷极似。正德时开始写“宣德年制”等寄托款,嘉靖、万历以来更盛。清朝雍正、乾隆仿古瓷的水平很高,唐英所督造的御窑厂,“仿肖古名窑诸器,无不媲美,仿各种名釉,无不巧合。”(《景德镇陶录》)。清末和民国,仿古生产有不少专门的小作坊,有的达到了乱真水平,此时的对外货易也几乎成了古董贸易了。解放以后,仿古瓷生产仍然是瓷业生产中的一部分。这样一来,致使传世的“古瓷”中赝品充斥,鱼目混珠。我们在古瓷鉴定时就要认真去做“去伪存真”的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