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砂制品上的款识和铭刻是指刻、印、划在砂壶表面起装饰作用的文字,用以表明它产生的年代、制作者和使用者等诸多因素,这同样是断代认识上应当借鉴的依据之一。不同的时代刻款铭字的部位和方法都有所不同。在书体上,明代都为楷书,到了清代早期楷书、篆书并用,而后期则以篆书为主。在紫砂壶的盖内、壶底或把根处都刻有制壶人的落款。许多研究人员和紫砂爱好者、收藏者都十分重视器物上有没有名家款识,就像人们见到一件精美绝伦的瓷器首先要翻过来看看底部有没有官窑款识一样,认为凡是没有书款的作品其艺术价值是要大打折扣的。但是故宫博物院旧藏的紫砂器则是个例外,藏品中尤其是前期器物许多都没有款识,不能以有无款识而论其价值。这些无款器物的制作工艺和精美的程度与大家陈鸣远、项圣思、惠逸公、邵友兰等名家款的作品相比绝对没有丝毫的逊色,相反有些则更胜一筹。
由于紫砂艺人印章材料坚固,名人的印章一般可以沿用若干年,甚至终生都在使用,应该说印章款的鉴别是判断作者的直接依据。但也不尽然,这里要从两点去说明,其一,名师故去之后,他的家人、门徒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其遗存的印章。其二,仿制得惟妙惟肖的名人印章和仿制名家砂壶是同步而生的,对于高水平的仿品,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现判断上的失误,印章的真伪固然是一个方面,但也不是全部的,还必须综合其他方面如器型、泥质、泥色、工艺、装饰等来加以认识,才不至于在工作中出现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