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识也叫年款,是在一件瓷器的器皿底中央、器皿心里,身的中部或口缘等部位,书写上某某皇帝的年号,如“大明成化年制”等字样,以表示年记。这种年款,有一部分是专为宫廷烧制的,叫“官窑”款;有一部分是民间烧制的,叫“民窑”款。除了记年款,还有殿名款(如体和殿)、堂名款(如中和堂,这是康熙皇帝在圆明园居住过的殿堂)、齐名款、轩名款、赞誉款、吉祥款、陶工款、供养款、干支款(如康熙辛亥中和堂制)、花样款(如白兔、双鱼、折枝花朵等),等等。这些都称为款识,是表示某个朝代生产的器物。款识的识别,是古陶瓷鉴定中较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已知陶瓷上最早的款识,应数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陶器。商、周青铜器上铭纹和徽号已经盛行,但在陶器上有官方款的,可以肯定是在陕西咸阳出土的一件秦代陶器上的“王”字。在三元里一个西汉初年墓中,也发现有“居室”款。
瓷器的款记一般都与官方有关。五代至北宋初,北方白瓷中常有“官”、“新官”的刻款;在宋代的瓷器中,也见有“大观”、“政和”等带国号的款;在元代,景德镇的瓷器中常有“枢府”、“太禧”款识的。这些都是和官方用瓷有关的记年款。
明代开国至清代末,有500多年,换了27个皇帝。这个时期的瓷器,普遍书写皇帝的年号。对于这些年号,在鉴定时,可以从中找出其规律性和特殊性。明清的款识最多,但伪款也特别多。所以,在鉴定时要多作比较,要注意每个朝代的字体、风格、每一笔画的特征,这样,才能准确地判断出真伪。
明清的记年款有一定的规律性。绝大部分的记年款,都写上国号和皇帝的年号。如“大明宣德年制”、“大清康熙年制”等,仅有“隆庆”一朝写“年造”而不写“年制”。明代最早写款从永乐开始,但它的款识也仅写“永乐年制”四字篆书。“大明永乐年制”、“永乐年制”从未有楷书款,若有则是假款。从明宣德至清康熙的年号款,都是六字楷书款。但雍正一朝楷、篆书款同时使用,有六字款、四字款(即“大清雍正年制”、“雍正年制”)。乾隆时款识,篆书盛行,楷书渐少。嘉庆、道光两朝以篆书款为主。但由咸丰至宣统三年,这四朝又恢复了楷书写款,篆书款已不使用了。这是明清款识的规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