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窑是一个相对广义的概念。历代由朝廷专设的瓷窑均称“官窑”,所产瓷器称为“官窑瓷”。“官窑瓷”又分为两大类,狭义的指朝廷垄断,专窑专烧的;广义的则是由朝廷设定标准,用窑不限,即民窑也可烧造,最后由朝廷派专人按统一标准验收,合格者统一采办,也称官窑瓷。
在中国陶瓷史中,“官窑”和“官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官窑瓷器是一种交叉而非重合关系。“官瓷”是一个特定的称谓,专指宋大观及政和年间于汴梁所设的官窑所造瓷器,青瓷釉色晶莹剔透,有开裂或呈冰片状,粉青紫口铁足是其特色。官窑和汝窑、哥窑、宋钧窑、定窑合称中国五大名窑。
严格地来讲狭义的“官窑瓷”又分为两种:御窑瓷、官窑瓷。由于两种瓷器均由“官家”督造和采办,所以对民间而言,统称为官窑瓷。但就管理而言,则有非常大的区别。
官窑瓷,主要是官僚阶层使用,形制要求相对较低,多限于花鸟虫鱼神话等“礼制”之外的题材,有时皇家会作为“趣味”把玩器采购,但多为官员、富商使用。这一类瓷器,一般由内务府采办,在景德镇设有专门的督陶官,长年烧造。